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24年11月29日第114号决定对CU TR 009/2011作出的主要修订,于2025年12月24日生效。在生产或进口化妆品前,除配方外,还应检查注册文件、包装和产品名称。
新签发的化妆品国家注册证书(SGR)有效期最长为五年,且须在证书中注明。旧证书应按过渡规定核查:2025年12月24日之前取得的文件,自该日起继续有效60个月。
口腔卫生用品的包装须能识别首次开启,或在消费者开启前防止未经授权的开启。化妆品包装不得因模仿食品或药品而误导消费者。产品名称也不得与已注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名称产生混淆。
本清单用于协助准备评估资料。最终文件要求取决于具体产品和现行法规版本。